1、学院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院长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辅导员为成员。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就业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制度。
3、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定专人做毕业生就业和教育工作。
4、负责本院毕业生资格的初审工作,及时以电子文档(EXCEL)形式向学校招生就业办报送毕业生信息表。
5、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市场调研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和维护。
6、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辅导员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及时组织指导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
7、负责收集就业信息,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宣传本学院专业特点、就业方向,寻求订单式培养、联合办学、产学结合等就业方式,全方位拓宽就业渠道,及时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和服务。
8、负责审核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其他就业推荐材料。
9、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做到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10、负责及时回收已就业学生的就业接收函。
11、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主动了解毕业生就业意向和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充分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就业意向和具体困难,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档案和帮扶台账,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和安排就业困难毕业生参加毕业实习、见习。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申请就业经济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出的创业方案得到切实可行的认证后,帮助向学校创业孵化基地申请优先接纳其创业和帮助获得政策优惠。
12、完成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物流商学院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