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运行模式
1.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分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修业年限、毕业要求、培养措施、课程设置、教学实践环节及要求等内容。人才培养方案是各学期课程建设的基本依据,是检验各专业学生培养质量的标准。
2.统一教学大纲。分课程制定教学大纲,明确各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要求、教学时间分配、配套的实验教学进度以及各章节教学内容。统一教学大纲是评价课程教学质量的标准,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
3.制定教学进度。教师应根据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间安排以及教学大纲的要求,填写统一的教学进度,包括:章节、专题、案例等具体教学内容的讲授时间以及实践环节的进度和要求。教学进度是检验教师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基本依据。
4.进行教学总结。教师应在每一门教学课程结束之后写出教学总结,内容涉及到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学生对本课程内容的接受情况、考试情况、课程内容的优化改进建议等等。
二、教学督导体制
建立教育教学院系两级督导、三级监控制度。明确教学督导环节、督导方式、具体内容与督导职责,对被督导教师按照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
(一)学院成立教学督导专家组,负责对全院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研究活动、教学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控。
(二)系部成立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本系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定及对教师教案、课堂教学状况、试题、阅卷、教研活动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评价。
(三)学生评教。每学期由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作为对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评价的一个依据。
(四)定期教学检查。
1.期初教学检查。主要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教学进度情况、上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及本学期的工作计划等。
2.期中教学检查。由系组织自查,然后由校检查组对系部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教学文件的制定与执行、作业批改与辅导答疑、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等相关问题的意见。
3.期末教学检查。包括试题拟订、考试安排、阅卷、上传成绩、试题分析等。
二○○七年三月一日